前不久,菏泽市单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中,发现辖区居民饶某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存在异常交易特征:资金流水规模巨大且交易频繁,资金转入后短期内即通过POS机消费形式快速转出,交易轨迹与正常商业往来存在明显差异。凭借多年打击金融犯罪的办案经验,民警判断该账户可能涉及非法资金支付结算类违法犯罪,随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,将饶某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。
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,网安大队组建专项侦查小组,运用大数据分析、资金流溯源等侦查手段,对饶某某的资金往来、通讯记录等进行全方位排查。通过对海量交易数据的梳理比对,民警逐步还原出其犯罪操作模式:饶某某在多名信用卡持卡人还款日前,先将自有资金转入持卡人账户完成还款,再利用其私自办理的多台POS机,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刷卡套现,使资金回流至自己名下,从中赚取手续费牟利。
侦查期间,民警依法将饶某某传唤至单县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,并对其手机聊天记录、POS机交易后台等关键证据进行固定。经查实,自2022年初以来,饶某某累计持有多人信用卡,通过上述“代还 套现”的循环操作,非法套取信用卡资金流水高达800余万元。在掌握充分证据后,单县警方果断采取行动,将犯罪嫌疑人饶某某成功抓获归案。目前,饶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单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,信用卡套现行为看似为持卡人提供了资金周转便利,实则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,不仅会导致银行坏账风险增加,还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...等上游犯罪的资金结算通道,滋生多重法律风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方式套现信用卡资金,情节严重的(100万元以上)即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,情节特别严重的(500万元以上)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警方郑重提醒:广大信用卡持卡人应遵守国家金融管理相关规定,通过银行取现、正规贷款等合法渠道解决资金需求,切勿轻信“代还信用卡”“低息套现”等虚假宣传,避免因参与非法套现导致个人征信受损,甚至触犯法律面临刑事追责。同时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、违规办理POS机从事套现业务,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,坚决维护辖区金融市场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。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,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